工程编号:
DZ******(GC)001
工程名称:
渠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配套建设项目(一、二、三、四标段)
标段编号:
DZ******(GC)******3
标段名称:
施工三
代理机构名称: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:
澄清内容:
渠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配套建设项目(一、二、三、四标段)(项目名称)施工补遗01致各潜在投标人:我单位于2025年05月09日在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》和《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》(htp://******)发布了渠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配套建设项目(一、二、三、四标段)(项目名称)施工一、二、三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,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:1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.5.1 履约担保7.5.1履约担保1、履约保证金=中标价(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)的 10%,工程质量保证金 3%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=5%。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: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%)现修改为:7.5.1履约担保1、履约保证金=中标价(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)的 10%,工程质量保证金 3%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=2%。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: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%)2、其余内容不变,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 招标人:******有限公司 (盖章)法定代表人: (签字或盖章)2025年05月13日
渠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配套建设项目(一、二、三、四标段)(项目名称)施工
补遗01
致各潜在投标人:
我单位于2025年05月09日在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》和《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》(htp://******)发布了渠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配套建设项目(一、二、三、四标段)(项目名称)施工一、二、三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,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:
1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.5.1 履约担保
7.5.1
履约担保
1、履约保证金=中标价(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)的 10%,工程质量保证金 3%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=5%。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: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%)
现修改为:
1、履约保证金=中标价(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)的 10%,工程质量保证金 3%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=2%。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: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%)
2、其余内容不变,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招标人:******有限公司 (盖章)
法定代表人: (签字或盖章)
2025年05月13日
答疑文件正文三标段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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