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功能及要求:本项目建设任务约1.401万亩,预计总投资约为5744.1万元。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点多面广,为较好完成建设任务,因地制宜、统筹布局,科学合理地进行地形勘察测量,需采购专业勘察测量单位负责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勘察、测量以及相关工作。
二、相关标准:
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、规范
三、技术规格:
勘测单位需要对项目工程、项目区域拐点坐标进行测量并按上级要求进行上图入库,完成测量并将成果交付设计单位。
1、勘测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
1.1地形测量
1.1.1控制点测量:每个项目区不少于三个控制点。
1.1.2地形图
1)工程带状地形图精度为1:500:测量项目范围内灌溉渠、排水渠、道路平面布置图,要求测量出项目范围内具体地形。施测宽度:两岸沿渠道、道路施测宽度不小于30m。并将灌溉渠、排水渠已有建筑物(分水口、交通桥、桥墩等)标明位置、结构尺寸、底板高程等。
2)建筑物测量
(1)建筑物均测量精度1:500地形图,建筑物主要包括小型河坝、小型灌溉泵站、小型电排站等。
(2)范围:纵向300m(建筑物轴线两侧各150m),横向300m(河道/渠道中心线两侧各150m)。
(3)测量图中应反映测量范围内的原有地形地貌和所有构筑物,应注明地面高程和构筑物的范围、尺寸及顶、底高程。
1.1.3断面测量
1)纵横断面测量
(1)测量范围:灌溉渠、排水渠各横断面平均间距50m左右,其平面范围为沿河坎施测30m,渠线弯曲段及高程变化较大段处应适当加密。
(2)成图比例:横断面图1:100;(要求提供的图纵横同比例)。
(3)在平面图中应标注断面桩号。
2)建筑物工程区断面测量:每座建筑物测量一个纵断面图、沿中轴每50m测量一个1:100横断面,测量范围要求同地形图。
2、测量技术要求
(1)严格执行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》(SL197-2013)以及其他相关的规程、规范,成果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。
(2)坐标系统采用2000坐标系,高程系统采用85黄海高程系统。
(3)测量采用数字化成图。
3、成果要求
提供测量精度1:500地形测量成果、横断面图、纵断面图(纵断面数据)、控制点数据、水工建筑物高程资料等;成果资料数量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。
四、交付时间和地点:
1、服务期: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量并将成果交付设计单位。
2、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五、服务标准:
1、7*24 小时响应甲方修改建议,及时反馈进度情况,保证项目沟通顺畅;
2、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协调组织。
六、验收标准:
1、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,按国家规定执行,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,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。本项目根据《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长财采购〔2024〕5号)文件要求进行验收。
2、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,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,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,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;否则,由采购人承担。
3、项目验收不合格,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,有关返工、再行验收,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。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,采购人可终止合同,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,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。
七、其他要求:
详见采购需求
采购需求仅供参考,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