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
竞争性磋商公告
************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。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******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;
******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本部;
2.3采购内容: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,包括诉讼(含仲裁)法律事务和非诉讼的日常法律事务两大类;最高限价12万元/年。
2.4服务期限:两年。
2.5标包划分: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包。
资格审查的方式、方法及条件: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实行合格制,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。资格条件如下:
3.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澳台除外)依法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。
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,指派律师须为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领域为民商法或房地产法的专职律师。
3.3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,并能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
3.4 供应商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、有效性、真实性的承诺。
3.5 信用要求:供应商近5年(2020年1月1日至今)内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**)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***)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未被列入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网站(******)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黑名单)。
3.6供应商近5年(2020年1月1日至今)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。
3.7 供应商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。
3.8 供应商近5年(2020年1月1日至今)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。
3.9 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,财产未被重组、接管、查封、扣押或冻结。
3.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************有限公司、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(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)。
3.11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,不得参加采购活动: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、邮政员工持股(限非上市公司),以个人身份(组织委派的除外)担任法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监事的企业,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。
3.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,不允许进行转包、分包。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磋商申请人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期间(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******有限公司(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15号玺樾花园(二期)9幢1-2层商铺S105号)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。
4.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,需提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以上资料不齐,不予受理。
4.3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。
4.4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600.00元,售后不退。
******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
******有限公司盘龙分公司
开户账户:************32
联系人:郭良向
联系电话:0871-******
5.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:2025年04月28日下午9:00时(北京时间);
5.2******有限公司(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玺樾花园(二期)9幢1-2层商铺S105号);
5.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04月28日下午9:00时(北京时间);
5.4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,必须交验下列证书、资料:
1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
2、若非法人为本项目磋商代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或单位介绍信)原件及身份证原件,法人为本项目磋商代表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
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
4、应答文件拷贝的U盘1个(含Word版本及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本各一份)
注:上述所列内容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。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。
5.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;
******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
地 址:昆明市吴井路139号
联 系 人:夏新梅
电 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15号玺樾花园(二期)9幢1-2层商铺S105号
联 系 人:郭良向
电 话:0871-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